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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 当前在新媒体领域,短视频和直播领域已经逐渐形成有规模的知识传播、艺术传播和文化传播势头;但是短视频和直播平台存在一种“网丑”现象,也就是以消极的“丑、怪、俗”表演来吸引眼球,以低级趣味迎合受众。我们要充分利用正确的路径把正面内容加以有效分享和传播,让相关内容提供者得到更多支持,让这样的传播得到社会更多关注,从而让“网丑”现象得到更多更严格的规制,营造清朗的网络文化空间。
当前在新媒体领域,尤其是短视频和直播平台存在一种“网丑”现象,也就是以消极的“丑、怪、俗”表演来吸引眼球,以低级趣味迎合受众。
在短视频和直播领域,倡导积极健康价值观的内容产品是主流,通过短视频或直播方式传播知识或文化艺术已经形成了潮流。大部分幽默内容或者唱跳表演价值取向也并不消极,并具有帮助人们减压放松、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意义。通过有关部门多年来对相关平台违法违规现象的规制和打击,以及平台、公众和社会对违背公序良俗现象自觉的清理和抵制,网络不正之风已经得到了相当大程度的扭转。当下所说的“网丑”现象更多徘徊在社会对公序良俗原则要求的边缘,在一片暧昧地带寻找某些能迎合部分低级趣味的消极形态,这种现象在目前的网络空间并不少见。
“网丑”的特点是把无聊当有趣、恶癖当时髦、庸俗当流行,试图挑动某些受众难以言说的“无意识”里的东西,由此牟取更多流量和利益。从根本上说,“网丑”并非新生事物,在传统媒体时代或网络空间形成初期同样有“网丑”现象。问题是,在当下的新媒体时代,短视频和直播等领域的内容生产面临着更加激烈的竞争,呈现出某种“内卷”的形态。
这些领域看似门槛很低,方便更多素人参与,是一个个众声喧哗的平台,流量似乎可以向任何地方流动,消费者的选择看起来也更具主观性。然而,越是众声喧哗的平台,越是由于供给过多,造成内容产品不易被受众看到。受众的“从众”叠加效应和大数据推荐使得流量更快地向“大V”和“头部”网红集聚。新的内容生产者在加入平台后,往往发现内容难以引起关注。在群体流量压力下、大量内容的高密度供给中,得到受众更多关注的难度实际上比供给有限的传统渠道要更大。
在这样的情况下,吸引注意力往往成为极具压力的事。用反向或并不正面的趣味博出位、吸引人,就成为一些内容生产者的一种选择。而网络空间中相对匿名的状态,也使人们更容易释放某种低级趣味,这样的“示范效应”往往会让一些人难以抗拒诱惑。同时,短视频、直播等新媒体相比传统媒体有更加强烈的互动性,受众参与的综合成本更低。上述因素给“网丑”现象提供了生存土壤,甚至能在某些方面形成影响,造成“劣币驱逐良币”效应。同时,“网丑”在底线周围的频繁试探,也有可能越界,从而产生更多负面影响。
让“网丑”现象得到更有效的控制,需要多方面共同关注和参与。一方面,社会需要在相关领域树立更多规范,对“网丑”现象给予更清晰的制约,引导内容生产者传播正面积极、形式多样的产品。另一方面,平台需履行更多的主体责任,遏制“丑、怪、俗”,给内容优质、取向积极的资源以更多正向回应。“网丑”相关方需要从片面追求流量和曝光度的消极取向中走出来,避免不断在底线附近徘徊,而是不断提升自我。现在短视频和直播领域已经逐渐形成有规模的知识传播、艺术传播和文化传播势头,我们要充分利用这样的路径把正面内容加以有效分享和传播,让相关内容提供者得到更多支持,让这样的传播得到社会更多关注,从而让“网丑”现象得到更多更严格的规制,营造清朗的网络文化空间。